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开年多只基金下调费率吸引投资者******
记者 王思文
2023年伊始,公募基金积极通过下调基金费率(包括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的方式让利投资者、提升投资者信心和持有体验。1月11日,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正式由0.25%调低至0.05%。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这已是今年以来第8只调整费率的基金,其中以债券型基金为主。
管理费和托管费
为调整主要方向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8只基金中,6只为债券型基金,而债券型基金普遍将管理费率调整至0.3%。例如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均将管理费率由原来的0.7%调低至0.3%。
除了管理费率,部分债券型基金的托管费率也有所调整。如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率从0.2%降至0.1%,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1%调低至0.08%,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25%降低为0.15%。
伴随基金业的发展与成长,公募基金相关费率持续下行。尤其是在资本市场环境相对复杂、基金赚钱效应欠佳的情况下,基金往往会主动降费。去年全年,伴随市场震荡波动,已有多家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出于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等方面考虑,发布了费率优惠相关公告。
对于2023年开年债券型基金扎堆下调费率,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基金经理张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年底债券市场的调整使投资者信心受挫。在此背景下,债券基金降低费率也是希望通过让利投资者,提升产品竞争力。”
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预计未来行业还会降费
事实上,近年来监管层多次提及基金降费让利的问题。去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明确提出,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金融服务收费,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
一位公募FOF基金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债券基金产品降费总体上有利于推动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比如其直接降低了投资者持有成本,增强了投资者获得感,从而促进投资者利益与资产规模的正向循环。”
“我们预计未来行业还会进一步降费,因为基金产品降费让利于民是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张昆对记者表示。